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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率过高法律不保护 P2P平台借贷利率的常见定价规则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8日 来源:中山追债清收律师
[导读]:  宋律师,中山追债清收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

 宋律师,中山追债清收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民间借贷利率过高法律不保护

  民间借贷利息可以任意约定利率吗多少的利率才是合适的民间借贷利率过高,法律是不予保护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一、案件回放


  ;今后在借钱给别人时,借款利息约定不能再超过年利率24%。;近日,黄梅县张某说道。


  2015年2月13日,徐某从张某处借现金1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30‰,定于2015年3月20日还款。徐某于当日向张某出具了借据。事后,徐某向张某支付了2015年3月份和4月份的利息共6000元,拖欠本金10万元和2015年5月份及以后的利息。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张某向黄梅县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徐某借钱是用于家庭经营,柯某与徐某是夫妻关系,故张某要求徐某和柯某共同偿还借款10万元本金及1.8万元利息。


  经审理,黄梅县法院认为,徐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借贷关系明确,徐某应当按约定的期限还款。双方约定按月利率30‰支付利息,徐某已经支付的6000元利息予以认可,对于徐某未支付的利息应按年利率24%计息;该债务发生在两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故该院依法判决徐某、柯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张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1万元,合计本息11万元。


  二、法官说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借款利率。


  根据有关法律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原告张某和被告徐某约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30‰,即年利率为36%,未超过年利率36%,徐某已经支付的6000元利息视为自愿支付。未支付的利息张某要求按年利率36%支付,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法应按年利率24%支付。


  三、法官提示


  民间借贷约定利息,要牢记;两线三区;。;两线;指年利率24%和年利率36%。;三区;指:


  1、司法保护区:不高于年利率24%标准的约定利息,法院予以保护;


  2、高息无效区:超过年利率36%标准的约定利息,法院不予保护,借款人已经支付的超出部分,可要求出借人返还;


  3、自然债务区,即自愿支付区:年利率超过24%而不高于36%标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自愿支付。



P2P平台借贷利率的常见定价规则

  P2P平台借贷利率的常见定价规则有哪些第一种是平台决定借款利率;第二种是平台和借款人进行协商确定利率等。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平台决定借款利率。


  这种模式下,借贷平台按照预定标准设定利率。利率通常会因借款人的信用分数,贷款期限及借款人的其他条件而有所差别。如前所述的某P2P平台主要分为机构担保标、实地认证标和信用认证标,其中实地认证标和机构担保标对于不同期限的借款,设置了不同的借款利率。数量最多的实地认证标明确规定18个月期的年利率为10.8%,24个月为11.4%,36个月为12.6%。


  通过调研得知,某线上P2P平台的首次年利率需要平台审核通过后才能确定,即经过审核后根据借款人的平台信用评级决定,之后再次借款的年利率在发布借款页面都会直接显示。可见现阶段P2P平台借款利率的制定大都经过了平台的参与,因为大多数平台提供的实地认证标都是与合作机构合作开发的标的,由于涉及到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合作还有线下的尽调服务等内容,这部分标的很难让借款人自行来决定利率。


  平台和借款人进行协商确定利率。


  这种协商利率的形成要素非常复杂,作为平台而言,为了吸引投资人,自然是希望项目给出的年化收益率越高越好,但对于借款主体而言,如果项目确实很好的话,往往不愿意给出更高的利率,这里就形成了一对矛盾,而且在目前网贷平台缺乏统一利率指导的情况下,这种利率产生过程本身非常不透明,普通投资人根本无从获知这些利率到底是怎样制定出来的。甚至有些平台自身已经进入到了项目里面,因此这种情况下制定出来的利率更加不具备公平性和透明性,有违互联网精神。


  借款人自行确定利率。


  此外,还有一部分如某线上P2P平台的信用认证贷款,是用户自己来确定利率,根据借款人的资料审核,可能额度会有变化,但是申请的利率和期限都是由借款人自行确定。


  从司法层面上来看,8月6日公布的对利率的制定提出了要求,调整了此前的;民间借贷利率不能高于国家规定的银行标准利率的4倍;,更加具体化地提出;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法院将不予保护;。


  对比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公布的司法解释而言,该关于利率的部分是考虑现实、为解决当前民间借贷市场主要问题而提出的,更加具体、更符合现实、更满足市场变化的需求,这些变化主要包括:


  一、民间借贷的主体及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借贷的主体逐渐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发展到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


  二、民间借贷的火热化伴随着民间借贷市场的风险发生概率大、危害大。民间借贷大量出现后,非法集资现象普遍,P2P问题平台数持续上涨,严重破坏金融经济秩序。


  三、在利率市场化大趋势下,央行在2013年就规定了不再公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而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公布的司法解释是要以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按四倍来计算借贷合同的利息是否受民事法律保护。一旦不公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后,大量的案子将没办法审理,所以需要对以往的司法解释进行修改。


  为您推荐: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已经公开发布,将在2015年9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规范了民间借贷,并明确年利率超出36%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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